九寨溝旅游跟團特別說明:
1、此團為優惠活動團,包含景點不去費用不退,使用任何優惠證件費用不退。
2、在不減少景點的前提下,導游與客人商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景點游覽順序。
3、此行程是旅行社提前采購,游客簽訂合同后,如因自身原因退團,我社已經產生的損失須游客自理,我社在扣除必須損失后,退還游客剩余團費。(涉及損失包括:提前采購房間、確定車輛、景區門票已出票等項目)。
4、收客標準:旅行社不接受未滿十八周歲、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單獨參團。未成年人必須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參團,一起報名參團的成人即為其參團過程中的監護人,有責任和義務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高原旅游產品,60~69歲需要直系親屬簽免責書。
5、請游客如實告知身體健康狀況?;加校ㄐ?、腦、肺、血管病史等),建議客人不要前往,如非要出行,必須提供身體健康證明以及直系親屬簽免責書,才可出行。如遇隱瞞病情,產生任何后果請游客自行負責。如遇孕婦未告知旅行社,一經發現,立即終止行程,旅行社產生費用及損失由孕婦自行承擔,隱瞞產生的任何后果請游客自行負責。
6、保險說明:游客在旅游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時,旅行社協助游客聯絡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并向保險公司報案,組團旅行社為參團游客購買旅游意外傷害保險。旅途中如果游客出險,所產生的費用由游客自行墊付,事后由旅行社向所投保的保險公司依據保險條例進行理賠(游客須按保險公司要求提供其所需的票據及證明原件)。因游客自身疾病所產生的費用自理,不屬于旅意險保險責任范疇。旅游人身意外傷害險(請關注各保險公司對于投保游客年齡的限制,對于75歲以上游客,保險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游客為該保險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險公司對游客受到的意外傷害進行承保。意外傷害的定義是【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直接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游客認真閱讀旅游人身意外傷害險的具體條款并無異議后,自己在保險公司購買或委托旅行社代為購買。游客應保證自身身體條件能夠順利完成旅游活動,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險賠付范圍之列,由自身疾病所產生一切費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擔,旅行社及保險公司均不承擔責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財產損失,將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賠償,我社給予協助。游客在旅游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時,旅行社協助游客聯絡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并向保險公司報案,游客或其家屬自行繳付醫療費用,因游客或家屬拒付醫療費用造成的各種傷害和風險旅行社不承擔責任;治療結束后,旅行社出具證明協助游客辦理保險賠付手續。
7、餐飲:當地飲食與游客飲食習慣有一定的差異,且當地餐飲條件相當有限,請做好心理準備,旅行社已盡心安排特色菜品,希望能合你的味口;為了保證順利用餐,行程中所有用餐均為提前預定,如若你在行程中取消用餐,費用一律不退。
8、參團人員如未在指定時間和指定地點集合,即視為主動放棄行程,旅行社不承擔任何責任,并會扣除已經產生的一切費用。
9、請游客提供有效正確的身份證信息和聯系方式,如提供信息有誤,由游客自行承擔相關損失。
九寨溝旅游注意事項:
1、“安全第一”,在旅行過程中大家必須十分重視安全問題,做到開開心心的去,平平安安的回。
2、在行程中,請大家做到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
3、由于現在酒店裝修擋次逐步提高,因此請大家在酒店大堂、餐廳、衛生間時,注意不要滑倒。
4、請大家注意飲食衛生,特別是在大排擋用餐時更要注意食品及餐具的衛生,食物要煮熟餐具要消毒,蔬菜要過水。
5、注意財物安全,旅行中攜帶物要少而精,必要的物品要帶齊,違禁品不要帶,以免在乘坐交通工具過關卡時遇到麻煩?,F金與貴重物品須貼身攜放(特別是手機與錢包)。
6、團體旅行時不可擅自脫隊。如果需單獨離隊,請征得導游或者領隊的同意,并隨身攜帶當地所住宿飯店地址、電話,以免發生意外。
7、抵達景區游覽前,緊記導游交代的集中地點、時間、所乘游覽巴士車號。萬一脫團,請于集中地點等候導游返回尋找。
8、景區內禁止抽煙、亂丟垃圾!只有餐廳的一角有唯一的抽煙區;景區內洗手間不收費。
9、高原地區,紫外線強,氣候多變,請備齊:御寒衣物、雨傘、太陽鏡、太陽帽、防曬霜、常備藥品(感冒藥、暈車藥、腹瀉藥、創口貼等)。
10、為保證財物安全,行李保管提醒三句話:A、集小成大件數清。B、隨時清點不亂放。C、離開不忘回頭看乘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方向以免發生危險。
11、、行程中或自由活動時若見有刺激性活動項目,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加行呐K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壓者切忌從事水上、高空活動。
12、切勿在公共場所露財,購物時不要當眾清點鈔票。備注:入住賓館房間請盤點酒店物品,檢查門窗、和門鎖是否有損壞。非一次性物品,請不要帶走。
13、游客不得參觀或者參與違反我國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關法律、風俗習慣、宗教禁忌的項目或者活動。
14、按最新頒布的旅游法66條、72條及其他條款的規定,游客違法或違反社會公德、在活動和糾紛中影響他人合法權益需擔責,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旅行社可因此解約。
15、行程中發生糾紛,旅游者不得以拒絕登車、船、機、入住酒店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否則,需承擔給旅行社造成的實際損失。
16、旅程中如有任何問題,請及時聯絡本團導游解決;未能得到妥善處理的問題,請及時聯系旅行社,以便更好的解決,并不要顧及情面,如實填寫游客質量反映表,游客在當地自行填寫的意見單為主要依據,請各位團友認真填寫,恕不受理虛假填寫或不填寫而產生的后續爭議和投訴。如行程中對我們的服務有任何異議,請在當地及時提出,在當地解決。